中国民主促进会揭阳市委员会
以党为师 立会为公 参政为民 服务为本
关于转发《民进2015年学习实践活动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4/2 浏览次数:419 【字体:

各支部、各专委:

为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民进十三届三中全会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了《民进2015年学习实践活动有关工作安排》,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委会。

民进揭阳市委

 2015年4月1日

附件: 民进2015年学习实践活动有关工作安排

为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民进十三届三中全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根据《民进中央2015年工作要点》,现提出2015年学习实践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发挥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主线意识

学习实践活动是贯穿本届工作的一条主线,其目的就是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性质、定位、作用,不断巩固道路认同、目标认同、价值认同,为增强全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做好统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指导各级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好这项活动。

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加强示范和引导;要进一步发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健全会议、简报、情况报送等日常工作制度,完善专题网页、会刊(报)专栏等宣传平台,畅通联络渠道,加强沟通交流,推动左右联合、上下互动。

二、紧密结合庆祝民进成立70周年,广泛开展“我身边的先进”宣讲活动

民进会史是我会的精神财富和宝贵资源,学习实践活动要以庆祝民进成立70周年为契机,讲好民进的故事,发好民进的声音。通过大力推动会史的教育、研究和宣传,深刻诠释我会“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爱国、民主、团结、求实,坚持立会为公”的优良传统,深入挖掘我会优良传统的时代内涵,引导广大会员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优越性,不断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民进中央支持和鼓励各省级组织积极开展“我身边的先进”宣讲活动,大力宣传身边会员和基层组织的先进事迹,传递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能量。根据省级组织开展宣讲活动的需要,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协调出席领导和宣讲团成员等方面予以协助,并通过民进网站“微专题”、《民主》杂志专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各省级组织要不断挖掘会内学习宣传的资源,展现民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时代风貌,增强宣讲活动的实效。

三、不断巩固组织建设主题年成果,以开展好支部活动为重点增强基层组织活力深入贯彻落实民进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这条主线,搞好政治交接、坚定政治立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代表人士和专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在组织建设主题年工作的基础上,民进中央保持培训工作力度不减,继续举办骨干会员培训班,市县级组织专职副主委、秘书长培训班,以及组织工作专职干部培训班,着力加强干部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民进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基层组织工作要注重以人为本,增强支部活动对会员的吸引力。今年每个支部要至少开展两次活动:一是结合庆祝民进成立70年,开展一次学习会史(或会章)、弘扬民进优良传统的主题活动;二是结合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一次“我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或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一言献一策”的主题活动。各省级组织要加大对基层组织工作的指导力度,重点抓好一批支部,树立和宣传一批典型,引导广大会员在本职工作和会务工作中“双岗建功”。民进中央对各省推荐的优秀支部将以多种形式予以鼓励,并考虑编印《基层民进》专辑进行集中宣传。

四、继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工作,推动活动贴近实际、取得效果

在学习实践活动第一批联系点工作基础上,民进中央确定11个市级组织为第二批联系点,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参与联系点工作(工作方案见附件1、联系点名单见附件2)。各省级组织要根据工作实际,在省内民进组织(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除外)中至少建立一个主委直接参与联系的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通过加强联系、走访座谈、调查研究等,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贴近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取得更好效果。

为了给地方和基层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创造条件,提供相关学习资料,民进中央在2014年下发第一批学习资料的基础上,今年考虑为偏远地区的基层支部,以及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一批和第二批联系点的基层支部赠阅全年《民主》杂志,以丰富学习内容,促进基层活动。民进中央机关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继续开展走基层活动,进一步密切机关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各级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和帮助。

五、切实融入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具体实践,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做贡献 学习实践活动是引领全会各项工作的主线,要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融入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具体实践,使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切实体现到履职能力的提升上,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为执政党助力、为国家尽责、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阶段性特点和规律,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的编制等,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的积极性,提升民进整体参政议政能力。

结合社会服务年度工作主题,推动学习实践活动与社会服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倡导“服务就在身边,人人可以参与”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发挥社会服务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和参政党自身建设中的助推作用,同时通过宣传和表彰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和优秀成果,弘扬民进的优良传统,巩固我会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

六、适时召开学习实践活动交流会,总结情况、交流经验、部署工作民进中央拟于8月在京召开民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交流会,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交流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各省级组织要及时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注重突出重点、亮点和特色,提炼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季度统计和报送工作(统计表见附件3),以及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档案的留存工作。可利用专题工作会、座谈会以及地方组织片会等形式,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交流和研讨,沟通反映情况,研究改进问题,不断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

1.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批联系点工作方案附件:

2.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批联系点名单附件:

3.民进省级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附件1 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批联系点工作方案

根据《民进中央2015年工作要点》以及学习实践活动工作需要,会中央决定在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第一批联系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二批联系点工作,现提出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发挥会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领导小组成员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进一步密切联系地方、基层和会员,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密切联系会员思想,指导和推动全会各级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并取得实际效果。

二、主要安排

1.时间:2015年4月—2016年3月

 2.联系点:在征求省级组织意见基础上,选择11个市级组织作为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批联系点。

3.联系方式:会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即会中央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与联系点工作。其中会中央主席、常务副主席、专职副主席每人参加一个联系点的工作,由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协调,办公室有关成员负责组织和落实。兼职副主席联系所在省级组织的联系点,具体工作由省级组织负责落实。

三、工作内容

 1.举行专题讲座。突出学习实践活动主线,为联系点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可重点结合民进成立70周年,就学习会章、会史等内容进行授课。

2.开展调查研究。与联系点民进组织和会员座谈交流,了解活动开展情况、会员思想动态和主题年工作等,听取对会中央工作的意见建议。

3.指导推动工作。走访联系点民进组织机关和基层组织,介绍会中央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思路,根据实际情况,指导联系点开展工作。

4.优化工作环境。与联系点所在地中共党委和统战部门有关领导沟通交流,介绍民进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理解和支持。

 5.总结提炼经验。及时交流引导,大力宣传先进基层组织或先进会员的事迹,总结联系点工作情况和经验。

四、组织实施

 1.会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以身作则,深入联系点,在完成“规定动作”以外,可结合联系点工作实际选择“自选动作”,切实加强对联系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

 2.会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左右联合、上下互动,办公室成员及所在部门负责分管主席参与联系点工作的具体事宜,协助做好联系、服务、报道、总结等工作。

3.有关省级组织按照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协助做好联系点的相关工作,以及兼职副主席参与联系点的具体工作,密切与会中央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报送材料。

 4.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创造经验做法,形成示范带动,及时向会中央汇报活动进展、反映有关情况,并同时向所属省级组织通报。

 附件2 民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二批联系点名单(共11个)

民进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民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员会

民进江西省抚州市工作委员会

民进辽宁省抚顺市委员会

民进河北省承德市委员会

民进上海市黄浦区委员会

民进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员会

民进福建省南平市委员会

民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委员会

民进山西省太原市委员会

民进四川省巴中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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